刚刚,象山县教育局最新公告!
刚刚,象山县教育局最新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根据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象山县2023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县外就读、申请来象插班的转学相关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申请转入条件
1.象山户籍学生。在县外就读的义务段学生,可以申请转学至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户籍迁移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5日。
2.非象山户籍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已取得在象山区域内的住房产权证(购房合同不作为依据)、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已取得在象山县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或已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申请转学至象山义务段学校就读。住房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的取得、居住登记时间截止至2024年2月5日。
3.已在县内义务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春季转学不受理。
转入报名资料
1.户籍生:象山户籍学生,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学籍基本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2.房产生:非象山户籍,或非中心城区的象山户籍,持有中心城区房产的,可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学籍基本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3.随迁子女:非象山户籍,持户口本、出生证明、居住证(IC卡式或电子卡式)、积分单、学籍基本信息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如尚未取得有效居住证的,请提供在象的居住登记凭证以及在象山务工或经商的证明。
居住证及积分单可在“浙里办”APP——“浙里新市民”上查看,并截图打印。
转学限制提醒
1.六年级或初三毕业班学生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或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学生在转学时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2.宁波市外就读的非浙江户籍初中学生转入后,会造成“不具有本市初中连续完整的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近3年内有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将不具备报考普通高中的资格,请慎重选择。
各招生办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具体由各招生办定。各招生办报名结束后,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有房、有居住证、无居住证的顺序分批次按序录取,录取结果及报到事项由录取学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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