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电影推动一部法律的诞生
一部电影推动一部法律的诞生
韩国电影《熔炉》是由黄东赫执导,孔侑、郑裕美、金贤秀主演的剧情片,该片改编自孔枝泳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同名小说,于2011年9月22日在韩国首映,主要讲述了新到某所聋哑学校的老师和人权运动者试图揭开该学校中虐待儿童等种种背后黑幕的故事。

《熔炉》这部电影充分展现了人性的善与恶,看后让人心情久久难以平复,影片是经过艺术加工的,但同时也在深刻反映着现实,电影很残忍,但现实更加残酷。
真实事件发生在2000年至2005年的韩国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光州仁和特殊教育学校是一所私立听障学校,标榜着慈善教育的残障学校,下属特殊学校、庇护工厂、社会设施院,受《私立学校法》和《社会福祉事业法》双重保护,经营自主,不受外界监督,但同时又是一个能获政府补助,且能向企业募款的社会福利法人单位。
2005年6月,该校教师全应燮接到宿舍女听障生哭诉她遭到性侵,并向校方反映有关情况,但校方不但不进行调查处理,反而栽赃全应燮是加害人,随后全应燮向光州身障者家庭暴力咨商所举报并揭发校园内发生的丑恶罪行。检举揭发期间,全应燮对自己的处境和未来都很担忧,甚至害怕喝的水里会被人下毒,却还是无法做到袖手旁观,期待能将学生们解救出来。

电影《熔炉》画面
案发后,事件引起当地人权团体组织的愤怒,相关司法程序展开调查。经查,包括校长、老师在内的10余人,从2000-2004年期间,对住宿的听障生施暴或性侵,受害学生年龄范围7-20岁。7名受害人1985年至2005年期间在校就读期间遭到了学校老师们的性侵。造成原告外伤并被诊断患上“精神压力障碍”和“抑郁障碍”等精神疾病。但根据调查结果,在案件一审判决中,韩国国家人权委员会只举报了6人,其中4人受到法律审判,校长、总务主任一审分别被判5年、10个月,2名性侵老师被判2年。在二审过程中却发生了匪夷所思之事,情况也出现了大逆转,校长、总务主任因没有前科,且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而被判缓刑获释,当庭通过手语翻译的瞬间,法庭内充满了听觉障碍人士发出的惊呼,宣判后,虽仍有抗议者,但最终没有得到回应,最终也只有学校行政室室长金某和生活指导教师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2年,案件至此了结。
案发后的第三年,韩国女作家孔枝泳通过实地走访了解,以此事件为蓝本创作小说了《熔炉》,并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在韩国门户网站上进行连载发布,期间,点击量超1600万人次。后因韩国男演员孔侑读到此书深受震撼,在他的积极促成下,改编自同名小说的电影《熔炉》于2011年9月在韩国上映。影片上映后,获得时任韩国总统李明博的激赏,瞬间引发570万次观影狂潮,随即网络上出现要求重启调查的百万人签名活动。《熔炉》上映第六天,光州警方组成专案组重新对此案进行侦查。2011年9月29日,40名涉案教职员工中,其中1名因涉嫌性暴力被起诉、12名因涉嫌向事业法人行贿予以不拘留起诉、13名受到向本人所任职机构通报处理、其他14人则接受内部调查。2011年12月29日,光州地方检察厅对涉嫌对女学生实施性暴力侵害的另一主要当事人实施逮捕,该名当事人2006年曾因证据不足作不起诉处理。学校亦因被光州政府取消执照而暂时关闭。
电影《熔炉》上映同年,韩国国会208名出席会议的议员以207票赞成,1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特别法部分修订法律案》,又名“熔炉法”。
“熔炉法”规定,性侵女身障者或不满13岁的幼童,最高可处无期徒刑,并废除公诉期;对残障者性暴力犯罪的,删除了“不能反抗”的构成要件;强奸犯罪的处七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强制猥亵犯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仅提高了量刑刑期,而且不得宣告缓刑;从事残障人保护及公益事业的人员,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犯罪的,在量刑标准的基础上加重二分之一刑期以严惩。新法于2012年7月正式实施。
在此基础上,后续韩国国会还通过了《社会福祉事业法修订案》《对残障者实施性暴力等人权侵害预防对策特别委员会组成决议案》《教育公务员法修订案》等。

电影《熔炉》画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