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如何判定?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如何判定?
来源:《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注意:劳动能力鉴定标准适用于职业工伤和职业病,并不适用于司法伤残鉴定。
定级原则:
一级工伤: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二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三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四级工伤: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五级工伤: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六级工伤: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七级工伤: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八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九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工伤: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工伤等级晋级原则:
对于同一器官或者系统多处损伤,或一个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时受到损伤者,应先对单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
特别注意:
工伤鉴定标准较低只要骨折就能鉴定上等级。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伤残等级,工伤和交通事故可以双赔。工伤鉴定等级可以叠加,伤残鉴定只能取最高。
门类划分
按照临床医学分科和各学科间相互关联的原则,对残情的判定划分为5个门类:
(1)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门:

(2)骨科、整形外科、烧伤科门:


(3)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门:

(4)普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门:

(5)职业病内科门:







































